•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经文讲解

《金刚经》(2)

时间:2015/10/17 23:50:15   作者:   来源:   阅读:1739   评论:0
内容摘要: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金刚经为一切凡圣悟心之门,了悟无明妄心,即是妙慧真心,二心同体,故曰 悟心。三界以心为主,心名为地,能印心者,究竟解脱,故又名一切凡夫入如来地 顿悟法门。惟经义深邃,倘不解如来所说义,则心地莫由证入,此读诵讲解之不可 忽也。震旦人具有大乘根性,于此经最有缘...
毋骄慢分第五

【分义】以下均言修证法身之办法,计分九段。修行目标,在舍我见,则苦厄 方度,若自以为有所得,即非得矣。世尊引须菩提自己所证四果而言,若有自以为 我已得果之念,可名为证果否?不也,若有自以为我已成阿罗汉道,可名为成道否? 不也,以有即名净,净则不名乐阿兰那矣。非但此也,即我如来自己,昔在燃灯佛 所,虽蒙授记,可自以为得法否,不也,以实无所得,方是证得、斯名广大,故不 当自起知见,横生我慢也。以证果成佛者,尚如是谦下,况世间微小之得,细如萤 火之光,可骄慢以自障于道耶。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 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流,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 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不?须菩提言,不也, 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 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 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 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 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 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 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 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注释】此分以离我慢障为旨。佛先以须菩提自身所证者为喻,若证果得道, 乃自以为有所证得,即立我人众生寿者,无论于人于法,外诤内讼,均属颠倒,不 名无净,以须菩提实无此颠倒行,故名乐阿兰那行,言清净无净者也,以证果得道 之人,尚不应有此,况下此者乎。又二乘偏空,以为泯诸法归空,乃属无为,佛则 现起诸法而不见其有,并无为亦不可得也,故非住于无为,即可名为究竟也。盖四 果差别,各各有得,论果则不无,论相则非有,正应前说佛法者即非佛法,是故动 念有取,已尘根缠缚,能所对立,即入凡流矣。四果之中初为见道,次二为修道, 后一为无学位,谓心地已明,所作已办,无可再学也。然必再转有学,学世间法, 通达人情世故,用以方便度众也。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燃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 来在燃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注释】此段世尊表自身在燃灯佛所,证道时之境界也。谓凡自谓有所得有所 闻者,已落分别执著,心量已小,不名广大,但名少闻,心行无所行,得无所得, 乃为多闻广大矣。此法见之障,亟当远离,况道属自证,离心缘相,故无相可得。 燃灯授记,亦只言表,言属缘空,离言说相,自亦无相可取,昔世尊自释在燃灯佛 所,得无生智,不取于法,如经云:“海慧当知,菩萨有四,所谓初发心菩萨,修 行菩萨,不退转菩萨,一生补处菩萨。此中初发心菩萨,见色相如来;修行菩萨, 见功德成就如来:不退转菩萨,见法身如来。海慧,一生补处菩萨,非色相见,非 功德成就见,非法身见。何以故?彼菩萨以净慧眼而观察故,依净慧住,依净慧行。 净慧者,无所行,非戏论,不复是见。何以故?见非见,是二边,远离二边,是即 见佛,若见于佛,即见自身,见身清净,见佛清净,见佛清净者,见一切法皆悉清 净,是中见清净智,亦复清净,是名见佛。海慧,我如是见燃灯如来,得无生忍, 证无得无所得理,即于此时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一切智智,明了现前,断众见 品,超诸分别,异分别遍分别,不住一切识之境界,得六万三昧。燃灯如来,即授 记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迹牟尼。是授记声,不至于耳,亦非余智之所能知, 亦非我昏蒙都无所觉。然无所得,亦无佛想,无授记说、授记想,乃至广说言无想 者,显是智证,而无所取故,想者心法,非是语故,当知此中说智之境界,是故言 以净慧眼而观察故。”经言如是,读此当处明了,总言不著四相也。燃灯佛系世尊 第二劫满时所遇之佛,世尊献五茎宝莲,表示五蕴性空,遂得授记。世尊第一劫满, 遇宝髻如来,第三劫满,遇胜观如来也。世尊成佛时,得燃灯佛印可。此证法身成 佛时也。

净佛土分第六

【分义】佛土本来庄严,不劳众生再事庄严,若以七宝庄严者,非真庄严也。 当以明自性,清净尔心,斯真庄严耳。且此庄严云者,亦假名而已。凡诸菩萨,清 净尔心,当见境无住,住即执著。又当见境而应,应而不染,以染即系缚,著即颠 倒矣。有般若智慧者,自然体用一如,于无所住中,不废其心,虽生其心,生即不 生,外不住于六尘,内不住于六根,中不住于六识,以无住之广大,非证法身者不 足以当之,故曰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又如以色身言,身虽大于须弥山王,尚称非身, 言尚非法身也,以法身方可名为大身也。是以恒河之沙,沙等恒河,如是沙数三千 世界七宝布施,尚不能比拟其福德,则福德性之广大可知矣。所谓有形终不大,无 相乃为真,必如是证知,乃名净佛土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 非庄严,是名庄严。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 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注释】佛土有二,庄严亦二:一法相土,谓有形相可得之土;二法性土,谓 离相湛寂之真如性也。一形相庄严,谓七宝严饰也;二第一义庄严,谓无分别智, 通达实相,内发恒沙清净功德也。此即无相可取,若执以为可取者,此即妄相,住 于色境,遂起染心。此段以清净佛土为住,正取自性庄严之意,而以不取为取,无 住为住也。心不住色,乃至不住声香味触法等,正是住于清净,故曰应如是生清净 心。但心本无住,亦无所生,不应二字,正显本来之意,生其心者,非真有心可得 而生也。言妙用恒沙,非无所起也,应无所住,是明其体,而生其心,乃表其用。 六祖悟此而得全,遂曰: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能生万法,正表体用一如, 后人误执不生与能生为冲突,真所谓不识自心,学法无益,应被五祖所呵。南岳云: 一切法皆由心生,心无所生,法无所住,若达心地,所作无碍,此真住于净土者矣。 前佛说四果而离四果,说燃灯得法而离法,说佛土庄严而离庄严,此皆佛法也,但 前云即非佛法,是亦并此而离矣,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今归到究竟清净,不外 无住一法。是故二字,仍郑重告诫,决定所说,尤妙在如是而已。此段经文,译文 似不甚圆,以心本无生,后世学人,必多误会,误以为另有一心可生矣。若云菩萨 如是清净,不住色,不住声香味触法,本无所住,乃起妙用,如此方不落边际,亦 合般若宗旨,且圆义中无应不应也。行者当自体会,不必定分文字胜劣,知其义可 耳。若标新立异,故改经文,一失其义,则罪莫大焉。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 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注释】清洁本然之土,即清净法身,是真大身,所谓佛身充满于法界,不假 修证,本自圆成是也。文殊曾问世尊,何名大身?世尊曰,非身是名大身,具一切 戒定慧,了清净法身,故名大身,即此大身,亦不可住著,况报化身乎。佛言今以 须弥山王喻此法王身,宁可取以为大否?曰不可也。此显性与相之差别,盖身如须 弥山王,指修罗王之大身言,用以为喻,彼身如是大,尚不应取,况下此者乎。此 分以譬如有人句,为不舍众生意,言应成熟众生而不舍也,以众生非众生,其大身 亦同佛故,皆不应以形相取耳。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 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 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六千世界,以用布施,得 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 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注释】此第二次较量功德也。以此恒河沙数之恒河,其各各恒河之沙,数已 不可衡量矣。乃以如是沙数之三千大千世界七宝满足,用以布施,其福德更不如四 句偈等,岂四句偈之胜功德哉,乃受持此一行偈之功德也。故但布施而无般若,不 趋菩提,终属有漏之果,未为胜也。

尊正教分第七

【分义】佛法圣量,非同外道散乱诸论,故当依般若修。经虽文字,实不离乎 觉性,迷者偏执文字,智者印诸心地,以文字般若,印诸自性般若,非一非二。若 是经典者,言若是微妙之经典也,则在在处处不离佛性,皆是佛矣。我如是,一切 众生皆如是,当互相尊重,自居若弟子也。可见尽虚空遍法界,众生无尽,佛法无 尽,即正教无尽。随地随时随人,皆表此无上法王,即一行四句偈之微,亦可受人 天供养,如佛塔庙,以言尊贵,固历劫不磨者也。故名金刚,表于文字者,即曰金 刚般若波罗蜜经,是一假名耳。如来所说法,毕竟性空不可得,故须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来无所说,说且不可得,况五千言之文字耶。知此则知尊正教之意,乃另 有所指,不独外论典籍不足取,即此文字般若亦不足取,但存假名假说而已。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 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 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 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 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 波罗蜜。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注释】随说者,谓不拘人何地何时何段,乃至一偈之微,凡九法界众生,皆 当一心供养,如对佛等,何况尽能受持读诵乎。帝释为天众说法,诸天皆向座恭敬 作礼,为重于法,所以尊其处也,凡藏佛舍利为塔,奉佛形像为庙,藏佛经为阁, 尽能者,尽通达甚深般若波罗蜜妙义也。以成就法身曰最上,成就报身曰第一,成 就化身曰希有,胜出诸乘,世间无比,以若是经典所在之处,言必通达若是之经典, 非徒五千余言之经文也。若是经典者,即三宝具足处,谓经者是法宝,即为有佛者 是佛宝,若尊重弟子者即僧宝。众生虽未显三宝之胜德,究其可能本体,实完全具 足。然则若是经典者,指经文亦可,指能受持读诵之人亦可,即指一切诸有情亦无 不可。故人和人,有情与有情,各各自有其具足三宝,彼此互对,互相恭敬,各各 自陈为弟子,互相礼敬,又何贪嗔淫杀之恶果哉。晏子久而敬之,称曰善交,以其 能全也。我国重礼教,礼尚居于教之先,维持世道人心,此为根本。试观社会中下 等人,动辄诤斗,以无礼教以范之也,上等人则知互敬之义,而诸佛子,尤当念同 体大悲,视一切众生皆本来佛也。隋时蜀民荀氏,尝于空地,虚空手写金刚经,遂 感诸天覆护,遇雨此地不湿,牧童藉以避雨。至唐武德间,有僧语村人曰,此地向 来有人书经,诸天设宝盖于上覆护,不可令大作践,后设栏围绕,内供佛像,常闻 天乐之声。此亦诸天恭敬说法处之意。此段重在佛法圣量,非可取于外道诸散乱论 也。故当依般若修,不当随顺外论典籍修也,约有五种胜因:一者摄取福德,随说 是经,福德已不可思议;二者天人供养;三者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四者起尊敬 之念,如即为有佛等;五者无执取义,言不执于佛不取于法,如佛说般若波罗蜜者, 即不可取,故曰即非般若波罗蜜,但不偏空,仍存假名,故曰是名般若波罗蜜。今 所说者,只为未了解者对治法耳,若已明其义,即不必再说,故曰即非。又曰如来 无所说,此无所说,正不可称量之胜法,非外论所可比拟于万一也。

供养给事分第八

【分义】世尊住世,为一大事因缘,欲众生了生死,而众生之所以报恩者,若 徒取形式上之香花庄严,岂真供养给事哉。必也以养志为先,自己明此大事,求了 生死,斯真供养矣。原夫众生之所以不能自在如佛者,良以无善巧方便慧,乃抟取 色身名身,成此世界,由微尘而世界,由世界而微尘,轮回无尽,苦恼无尽。不知 此乃影像相,如不能离于幻影,则视一切妄相,执为实有,在微尘执微尘,在世界 执世界,在佛则执三十二相矣。如是颠倒,自不明一合相圆合而成为实相之理,故 当离一切相,以无住为住,是真供养如来者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 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 界。

【注释】世界微尘,同一生灭之幻相,散为微尘,合为世界。其实微尘世界, 皆无自性,非有实体,众生执有,抟取色身,假立一合相,但不过影像而已。以抟 取色身,故成为世界,不能无名,遂立名身,世人愚痴,无善巧方便慧以破之,不 得自在,故佛反问之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 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注释】前段佛谓众生之色身名身,不过微尘转世界之一幻起幻灭耳,何可抟 取!即今如来之三十二相,非正觉性体,又何尝不是幻身生灭,岂得因佛身为奇特 而可分别哉。夫如来者,法身也,不可以取相见,不可以离相求。汝今欲供养如来, 若以见相为供养者,非真供养给事者也。行者于此等处细参之,最可发平等智光。

住忍苦分第十

【分义】精进深入者,不仅一布施已也,必忍辱以赴之,若有心动,即非忍辱, 安名清净。歌利王表贪,凡见色而盲目,闻声而迷耳,是名割截身体,节节支解, 心若住于色声六尘,即不名觉,非住于菩提矣。此降心第一妙诀,先忍幻身受苦之 我相,再忍幻心缘起之法相,言离一切相者,不仅此幻身受苦之相也。否则以恒沙 身命布施相衡,此尚不得名为忍辱耳,故必除妄生慧。斯名真忍苦,真波罗蜜也。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是名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 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须 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 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 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是故佛说 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故,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 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注释】经文处处说般若,人将疑不必勤苦行度,但持说般若可矣。是将偏于 理解而忘却事修也,故云布施,然非单说布施一门也。凡六度万行,无一不相通, 无一能离般若,还当住于忍苦处。世尊自表往昔所修之苦行,意谓若无般若,即不 能行忍而起嗔恨矣。若以节节支解为苦,即有我人四相矣。因世尊此时,已离一切 人相也,并离一切布施忍辱诸法相也。是故心不应有住,以根本心不可得,此不可 得者,即是菩提。若有所住,即为有心,即立色声香味触法,而不能住于菩提矣。 住菩提者,住于无所住也。若心有个阿耨菩提可发可成者,即已住色,以其有心也; 若心以为无阿耨菩提可发可成者,亦已住色,以其有法也;二者同属于法我,不名 离相。然则如何而可?曰先明根本,证得本空。立亦得,不立亦得,立不立都得。 如不明根本,但达理解,未证于事,则立不是,不立亦不是,立不立都不是。此妙 用处,不可思议,今我说者,只可言用,无可言妙,以妙在汝边,非关我说。又所 说离相者,别无他法,曰即诸相离诸相,即众生离众生可耳,倘不会斯义,必死执 割股救鸽,投崖饲虎,为即是般若智用矣。世尊为菩萨时,以先有般若,后成忍行, 否则忍于一时而非究竟,无慧苦行,仍不离诸相。行者当知佛说一切法,每用以表 智,歌利王所以表贪,贪动时,见色则坏眼,闻声则坏耳,即名节节支解,故一有 我人四相,即已支解而生嗔矣。应生无所住心句,行者切勿误为有心可生,当知实 实无心可生,惟幻起之功用耳,更进而知其幻者,则不著功用而成妙用矣。无著大 士分此段为忍苦住处,举忍辱以证离相也。忍有三种;一明能忍,谓通达法无我者; 二忍相,即引歌利王事;三忍之种类,有极苦忍与相续忍二者是也。

离寂静分第十一

【分义】学般若法者,在初执有,次则偏空,为说真语、实语、如语、不诳不 异等语,世人又执为实有此法矣。上言布施忍辱等行,恐其执于有也,但处处说幻 离相,每言不可取不可说等,又恐其著于空而偏乐寂静禅味,不起大悲之用矣。不 落作病,便入灭病,二病交起,翻成颠倒,真智无由显发,世尊故说此法,无实无 虚以圆之,但圆其体,非泯其用,倘偏乐寂静,即不能发般若之妙用。此无实无虚 一句,如画龙点睛,通体活现,由偏空而转知有,不落两边,不取中道,所谓如语 者是也。此义惟大乘人最上乘人始能决定通达,虽每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经百千万亿劫,尚不能比其胜也。了此一句义者,必理事双融无碍,其目如日光明 照,见种种幻相幻法者,斯足当之,当知是人,则是如来矣。以能荷担如来无上菩 提也,乃言与佛不异,一切天人皆应以华香供之。言轻贱罪业果报功德者,正表不 废事修。一切无实无虚,原不应妄生一切有无前后等分别,加以思议,反自生障也。 此全经一大关键,非内求诸己,断无成就之理,即世尊于燃灯佛前,供养承事八百 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未足为胜,以偏于法相,未臻圆义也。经义宏深,如是如是。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须菩提,如 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注释】不诳语者一句,原文无,系鸠什法师所加入,盖合此土众生之机,以 坚其信心也。此法无实无虚,的是真语,惟其无实,故不见诸相可得,众生可度; 惟其无虚,故未尝不现起诸相而度众生也。是以即诸相离诸相,即众生离众生,斯 是真智。实语者,谓说小乘四谛法也。如语者,谓大乘可如而小乘则不能也。不异 语者,谓三世一切诸佛,无不同此一道,不离菩提以为因也。总之佛法以通达为主, 无所偏执。行者往往偏于空虚,喜于寂静,难起大悲妙用,智无由显,此亦多生习 气,佛故指出无实无虚之义以融之,希世人远此寂静病,以为住处,恐其入于止病 灭病。所谓真实义者,即无实无虚之妙谛耳。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于法 而行在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 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即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 无边功德。

【注释】前言无实者,以法体本空也。然恒沙德性,妙用不匮,故曰无虚,以 有妙用,不废布施,以体空寂,故不住法。若但知布施而不知离相,即住于实,但 知离相而不布施,即住于虚。一执我,一执空,皆非中道,但著意立一中道,又不 离二边矣。故重不得,轻不得,著不得,不著亦不得,惟随行者般若力大小而转, 非得根本智者,不能契其妙也。入暗与有目,是两大关键,圣凡之别在此。故般若 是根本成佛资粮,开目则般若妙用起,方能无住布施,方能非空非有,否则心为尘 染,心不知心,心被尘夺,心不见性矣。见种种色者,了一切义也。以了一切义, 则心境双破,圆成实显,此真受持读诵者。以受其文,持其义,口读默诵,为人演 说,闻思修三法已全,不必其人当佛在世,即后末世有能如是者,其人即已成就无 量无边功德。能成就无量无边功德者,其人则是如来无疑。如是胜因,如是妙果, 唯佛智慧,悉知悉见,以一切无不与佛相通耳。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 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 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 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 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于此经不 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 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注释】此第四次较量功德,每日三时,各以如是恒河沙等身布施,非仅一日 二日,一次二次,乃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可谓多之至矣,然不如般若之胜也。 若于此经,一闻于耳,即已深入,无所犹豫,其福已不思议,况复书写受持读诵, 为人解说乎!此等胜事,下劣根器,每不欲闻,亦非声闻等所能共幸,惟顿入菩萨, 直趋无上菩提,不落阶级,亦无渐次之大乘人,足以当之。其成就功德,言不可量 者至长也,不可称者至重也,无有边者至广也,不可思议者不可以心思拟议也。上 求大智,下化大悲,智悲双运,安于精进肩上,从生死海波罗蜜多,自他一齐解脱, 方舍此担。故曰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有此大心,具此大器,人法双空,了无贪著, 乃名通达。若有所著,此即小法,四相即不能免,故著不得,著即为情见所覆,解 说时,将不能如义而说,听受时,亦不能如义而领会矣。倘彼此互相通达,即在在 处处是经是塔庙矣。若有二字,即明言非文字之经,指生佛同体不异之真如,是应 受世间人天香华供养者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 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 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燃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 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 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须菩提,若善男 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 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恩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注释】此段于初学人,中途疑退者,关系不小。近世行者,虽是学佛,多半 求佛,因何求佛,曰图福报,并求眼前立至之福报,此执取有相之总因也。不知求 佛并非不可得福报,但有先决条件者二:一、眼前种种都是果,夙世造因而今世受 之,顺逆之境,出有偶然,非是定法,汝今受持读诵,系种未来福田,若为人轻贱, 是受过去世罪报,不可并论合计也,第受则果消,另转一因果矣。二、福报有二, 一无上智慧之福报,以证得菩提为极则,永久勿失勿退者也;二人天有漏之福报, 乃一时之得失,终非究竟者也。佛只令汝自求,自造因,自得果,自受恨,好坏任 汝自由自择,佛非可代为祸福也。故学以正因为第一,因不正则果乱,若不正因, 但求有漏之福,则虽供养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终属人天有漏之福,其功德之 微,远不如明心功德千万亿分之一矣。简言之,不内求诸心而外求诸佛,竟毫无功 德是也。昔初祖不许梁武帝之功德,即是此意。此等议论,劣慧人闻之,决定不信, 以乐小法故不信,不信则狐疑,狐疑则狂乱。盖无相功德之大,无法具说,要领会 人方能受之。领会者何?此刹那间相印之功德,即在当下,种种罪业,只是一念, 前念为先世,后念为今世,但只一转,即证无上菩提,如作当来论,即失去金刚本 旨矣。如是妙谛,固不可思议,然又不可偏空,因果成律,不可动摇,是亦不可思 议。佛说不可思议,世人偏要于思议中求,则所得果报,亦只有思议之果报耳,非 佛法真谛也,并不达此中有无实无虚之妙义存也。当字作去声读。

离喜动分第十二

【分义】此分与第二分,文同义别,发无上菩提心者,仍我本体具足之菩提心 也。发者,证知之谓也。证者何?证于能所双忘,不住于法而已。盖在已证道后, 不无喜动,自以为有得有证,执住于法,不于此处斩断,则由情见而生热恼,安名 降伏。以微细之喜,顿可引动喜魔,来人心肺,当知修证一事,与未修者比,原若 有证有得,第能证之物,能发之者,究为何物乎?幻心非我,幻觉非我,无我则能 不立,无能则所自空,根本解决,则证者为谁,虽不废所度之生,已不著能度之心 矣。心既空寂,法又安在,且其喜动者,亦法也,仍从有所证得而来,倘以般若谛 观而扫荡之,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以下所说,重于法空,特点明此 眼目以圆其义,盖不圆则不名金刚般若之本来,未证菩提者也。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 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 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 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 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注释】于是须菩提复又问曰,善男子善女人,发无上菩提心,究应如何住? 如何降伏耶?佛言善男子善女人等,发无上菩提心者,并能发之心,亦不应有,当 生如是心曰,我固应灭度一切众生,但无一众生实灭度者。又我固已发无上菩提心, 但此能发之心,实亦无法可得。我者,指此发无上菩提心之法我也。前分言发心度 众,不可执取其事,若以为有众生可度,有心可发,是人我尚存,四相既立,不名 菩萨。此分言发心度众,并不应执取其见,若尚有能度之心、与听度之见,是法我 未除,四相宛在,非名究竟。行者于此,已具几分证入。喜动亦属恒情,惟见喜而 动,是亦法也,魔来乘便矣。不以慧剑斩剑,即成剑剑相害,微细之热恼随生,安 名无住,又安得言降伏哉。欲扫荡此等微细法垢,非般若功深,不能如是。此分点 出空法见之法,以菩提本来面目,实无有少法可得,假名如是云云尔。前分言病在 未证前,为说人空,此分言病在证得后,为说法空,截然两事,而文气则甚相似也, 若注意几个者字,便通体灵活矣。

诸法如义分第十三

【分义】如者,圆融而无碍也。凡义之有可言说者曰通达,而不可言说之通达, 则假名曰如如,此表般若神妙之用,非凡见所可意测,且愈测而愈远,故曰不可思 议,言无法思议,亦正不必思议耳。世尊于燃灯佛所,谓有法可得耶,无法可得耶? 谓有法可得者,则世尊自且不承,何可执实;若谓无法可得,则燃灯佛授记,果为 何事,又岂子虚。故惟明体达用,方了无实无虚而如其义矣。所谓无实者,约体言, 诸法空相,原无生灭;无虚者,约用言,证得又未尝不无,第对执有偏空者,随缘 而应耳。此在行者自己悟化,非可教授,而不教之教,乃达如如。是故如来说一切 法,皆是佛法,此佛字,应作觉字解,言从大觉中,如义而说之法也。以如义而说 者,方不偏于无实,亦不落于无虚,无实无虚,乃诸法如义之本相,如来之妙用, 此其所以为牟尼寂默之体,释迦能仁之用焉钦。(以上为证道前,在功用地而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燃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 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燃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燃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 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燃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 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如来 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 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注释】世尊问曰,如我昔在燃灯佛所,证得无上菩提时,可自以为有法证得 也否?此承上文开示而引以为证也。须菩提曰否,如我已通达了解其耳者,佛在燃 灯佛所,虽证得无上菩提,但并不执取乎法,以不执取乎法,故得此无得之得,斯 证无上菩提也。盖凡夫执有,定谓菩提有法可得,二乘偏空,并执菩提而亦断灭。 解义者,圆其义也。世尊故印可之曰,如是如是,实无有法如来得者,设以为有法 如来得者,当时燃灯佛,即不以释迦牟尼之号授记于我,谓我来世当得作佛,正我 不取于法,而亦未尝无证也,故为授记。且燃灯佛之授记,亦法也,皆不可说,不 可取,以言授记则不无,以言乎法则不有,两性皆空,不可执有而言实,亦不可偏 空而言虚也。无者,非有无之谓也,不执取之谓也,于一切法,能如其义而通者, 即是如来。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佛者觉义,无定义义,言皆由觉慧中起 见,方知一法无有定法,以无定法故,一切法但存假名而已。又释迦译言能仁,牟 尼译言寂默,亦体用一如之意耳。故如义而说,如义而取,如如妙用,入证于道者, 是显大身妙相之庄严也。由第五分至此,凡破相见性,无实无虚之波罗蜜行相,一 一已具,世尊为证道前在功用地求开示修行法门者而说,为一大段落也。

标签:金刚经 
上一篇:《易经》
下一篇:《孝经》
相关评论